第二百五十三章 时代变了!(求月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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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些逻辑其实就是判决书里的内容。 主要是,为什么这报道会这么写呢? 按照周毅的看法,这件事如果被发到网上,少不得他会经历一波网暴,毕竟大家看看,一方面是去世的老人,一方面是公司老总,而且贼拉有钱,天天各种在网上较真炫富什么的。 这尼玛天生就是对立面好嘛,堪称自带流量,只要发出来,那绝对是一波巨大的节奏! 可是这媒体居然直接换了个角度,虽然看起来很客观,但实际上话里话外都在表明,法院判的太对了,就应该这么判! 就差没把“干的漂亮”这四个字写出来了,这和自己知道的自媒体根本不一样好嘛,这又是什么情况? 这是转载的报道,所以最开始是由什么人发出来的? 再往后面看,说了方某,也就是老人在出事之前才刚刚出院,自身有着各种疾病。 最重要的还是那句话:从时间上看,周某某阻拦行为与方某死亡的后果先后发生,但周某某的阻拦行为本身不会造成方某死亡的结果,方某实际死亡原因为心脏骤停。 这就是最重要的,不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! 后面又写,周某某对方某死亡后果的发生没有过错。 虽然周某阻拦方某离开,诱发方某情绪激动,但事发前双方并不认识,周某某不知道方某身患多种疾病。 而且,周某某阻拦方某的行为目的是保护儿童利益,并不存在侵害方某的故意或过失,对方某的死亡无法预见。 后来,在方某倒地后,周某某拨打急救电话予以救助,没有过错。 因此周某某不应承担侵权责任。 周毅看完了报道,又看下面的评论,果然,相对于报道的含蓄,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