昔日的友人(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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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时候,我有两种喜欢的东西。 一种是和别的nV孩子一样的,可Ai的东西。 还有一种就是闪闪发光的东西,任何闪闪发光的东西都在x1引着我,x1引着我的目光,激发我的兴趣,身T就不知不觉地被它们所x1引,哪怕自己不知道那是什麽,感觉自己b扑火的飞蛾还要愚蠢,但某种意义上来说,也可以说是纯真的象徵,对於小孩子来说好奇却愚蠢并不是刻意苛责的事情。 我喜欢闪闪发光的东西,也可以说喜欢明亮的事物,在这个世界上这样的东西有很多,举个例子太yAn也是其中之一,当然直视yAn光会伤害自己的眼睛,作为生物的本能会避免自己去做那样的啥事,不过脑海中也会浮现「如果一直盯着看让自己的眼睛烧起来会怎样呢」的想法,令自己匪夷所思。 父母都说我小时候特别喜欢晒太yAn,简直就像是老NN一样眯着眼睛在温暖的yAn光沐浴中小憩一会儿,我经常做那样的事情,明亮又温暖。 我觉得这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,不是动物的趋光X,而是好奇和喜Ai,应该没有什麽人会喜欢黑暗的存在,当然长大之後便认为即使有那样的人也并不奇怪。 我就一直这样,一直这样,追随着自己喜欢的事物,希望自己也能变得闪闪发光,我也相信如此喜欢闪闪发光的东西的自己,可以成为那样的人。 结果我完全没有意识到我所经历与身处的现实。 幼稚园的时候周围的孩子并没有那麽多,上课的时候也相对自由,大家都是很开心很开心地做游戏,直到升入小学的那一刻。 大家身穿同样的校服,坐在被规定好间距的座位上,每天规定好时间上下课,每天都要规定好课程,即使窗外的yAn光如此明媚如此温暖,